为做好年度考核工作,根据区教体局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的情况,特制定本方案: 一、考核依据 根据区教体局等文件规定的程序、内容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。 二、相关事宜 1、考核对象为姑香苑小学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。学校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,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。 2、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,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。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。 3、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 4、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续聘、解聘、奖惩的重要依据。年度岗位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,可给予嘉奖。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,参加竞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;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,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工资待遇,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;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等次以及不参加年度考核的,薪级工资不予晋升,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。 5、选派到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学校工作人员,根据有关要求由区委组织部、区重点工程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并确定等次;借用人员由借入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;挂靠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。 6、新录用的学校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,不确定等次,只写评语,作为任职、定级的依据。 三、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成立以法人为组长的年度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。 2.被考核人对全年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、述职,填写《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。 3.学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,提出考核等次意见。 4.考核领导小组对学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。 5.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。 6.学校领导确定考核等次后,由学校汇总上报考核结果。 7.无特殊情况者,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,对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或基本合格等次的,需附说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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